公告日期 | 104/05/12 |
公告標題 |
以手機票證搭乘高鐵取據之購票證明報支經費 檔案下載:【img-512155218-0001.pdf】 |
公告內容 |
教育部會計處 書函 機關地址: 10051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 承 辦 人: 沈玉珍 聯絡電話: (02)77365983 電子郵件: :ritashen@mail.moe.gov.tw 受 文 者: 國立臺東高級商業職業學校主計室 發文日期: 中華民國104年05月11日 發文字號: 臺教會(四)字第1040061343號 速 別: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 附 件: (1件) 行政院主計總處原書函影本( 1040061343_Attach1.pdf,共一個電子檔案 ) 1041292833_1_1040061343_Attach1.pdf 主 旨: 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,以手機票證搭乘台灣高速鐵路取據之購票證明報支經費一案,請依來函說明辦理。 說 明: 一、 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104年5月6日主會財字第1041500063B號書函辦理。 二、 檢附行政院主計總處原書函影本1份。 正本: 部屬機關(構)學校主計機構、各國立高級中等學校主計室 副本: 本部會計處、︵含附件︶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