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其他法令 】
標題 行政院函釋各機關會議得否提供餐盒、點心

  【行政院函釋各機關會議得否提供餐盒、點心.p】



內容
(一)報支餐費的時間點
Q1:開會到幾點才可以報支誤餐費?
A1:超過正常用餐時間,例如中午12:00、晚上6:00(Ebase主計論壇)。

Q2:開會未達誤餐時間可否報支水果、飲料及點心?
A2:
1、行政院為力行儉約並求合宜,各機關之會議仍以不供應餐點為原則,惟如會議時間較長影響用餐時間或邀請外部專家學者、外賓與會,或性質較為特 殊者,則可由各機關視實際需要於預算額度內提供點心、水果或餐盒」。
2、若須報支點心、水果、飲料者,請於支出憑證黏存單上註明原因。
(依據行政院人事政局98年2月27日院授人考字第0980061078號函釋)